节能减排,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减碳目标“出炉”
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,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《2023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》,提出人均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1.1%、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.9%、人均用水下降1.1%、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1.8%的年度目标。
根据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,今年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,指导全区完成1.7万件废旧电子产品规范处置;推动全部区直、市直机关及60%以上的区直事业单位和50%以上的市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;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、照明、电梯、供暖、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,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;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,指导条件成熟的公共机构开展全电厨房建设,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、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。
与此同时,有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,重点推进试点地区公共机构加快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,完成公共机构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50个以上;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,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和充电基础设施数量,规范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;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光热应用,加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、合署办公区等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力度,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8个以上。广西新闻网-广西日报南宁讯(记者 黄伟)